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了解到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會以不想介入自由市場為由,在向政府遞交的報告中不建議規管劏房租金水平;而協會則聯同籠屋、板間房、劏房租戶出席申訴會,促請政府檢視規管劏房起始租金的可行性、加強租務管制之保障力度。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透露,它們隨機抽樣深水埗和油尖旺區內之不適切居所,以了解劏房業主或中介分間單位出租後的利潤;結果發現兩者的租金收益可高於其估計租值之9倍、最低亦有1.37倍,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認為租金訂定高於差餉租值是可理解現象,但問題是在遠高於差餉租值,再加上不適切居所住屋質素惡劣,出現石屎剝落、業主或中介於牆身滲漏時不見影蹤,而政府竟默許上述情況發生卻無積極介入,令人髮指。
不適切居所及私樓呎租比較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其後引述過去10年為不適切居所租金所進行的研究調查,發現居住面積狹小的不適切居所租金較全港各類型私人住宅單位高,但住屋質素卻背道而馳;協會最新調查還發現平均居住面積只有18呎的籠屋呎租達105.6元,比同時期的豪宅單位呎租高出1倍多,而籠屋問題由2009年起一直存在,其呎租雖已翻倍、但居住環境則未改善。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續引述上年10月進行的《不適切居所(籠屋、板間房、劏房)租務情況調查報告》,結果顯示46.5%受訪者在過去3年曾被加租、加租次數中位數為2、每次加租金額中位數是200元;當中有劏房家庭被一次性加租1100元,結果反映在缺乏監管下,劏房租金加幅單純根隨業主個人意願,並無任何機制制衡,對基層租戶毫無保障。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建議政府另闢「劏房租金指數」,由主責政府部門綜合統計處於全港性分間樓宇單位調查所得的數據、差餉物業估價署收集之分間單位租金、社會福利署下綜援私樓住戶租金以及過往透過關愛基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下向分間樓宇單位住戶發放相關津貼時收集的租金數據,協會認為指數能令政府有效監控基層市場可負擔水平,讓政府可適時介入市場作出各項管制及津助;協會其後建議政府重設租金管制法例,租金水平在短期內可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對個別單位估值租金水平,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出租後每年總租金收入不能高於租值的120%,而政府長遠可按每年測定的「劏房租金指數」釐定分間單位的租金水平;加租幅度則需立法規定業主在同一居所兩年內不得加租超過 10%、長遠可參考「劏房租金指數」就升幅再作檢討,至於管制建議需要設立追溯期,並與租住權保障條例同時執行。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要求政府加快推出向輪候公屋逾3 年但仍租住私人單位人士發放現金津貼項目,並將非長者單身人士包括在內;政府同時應推行「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性生活津貼恆常化,並加快增建公屋和過渡性社會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