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近期有學生進入校園時拒絕展示學生證,多次與保安人員發生爭執。中大昨日(26日)向全校發信,稱決定就違反校園出入管制措施的學生,進行協調和執行紀律處分,包括學生如拒絕出示學生證,或收校方警告信;屢犯及嚴重違規可被記過,嚴重者甚至「踢出校」。
中大教務長余蕙卿昨日下午以電郵向全校學生發公開信,提到中大自2019年11月實施校園出入管制措施,近月以來持續收到投訴及報告有學生違規,包括進入校園時拒絕出示學生證,以及對保安人員進行口頭或身體攻擊,對此深感遺憾。
中大指,這些行為危害校園的安全和福祉,完全不可接受;為防止校園內再次出現此類不當行為,9所書院及研究院「採取統一立場」,對違規學生進行協調和執行紀律處分。
在此機制下,學生如在進入校園時拒絕出示學生證、言語侮辱或肢體衝撞、傷害執行校園出入口管制措施的大學人員,包括保安人員,可被視作違規行為。中大表示,最終處罰程度將取決於違規的次數和嚴重性而定,輕微如拒絕出示學生證,學生或會收到校方警告信;至於屢犯及嚴重違規者可被記過。根據中大《全日制本科生總學則》,記過3次者將被大學「踢出校」。
就傳媒查詢有關學生違反校園出入管理措施事宜,中大表示,截至本月25日,相關書院紀律委員會已根據大學的處理學生紀律程序作出紀律處分,包括向8名學生發警告信、1名學生被記過及須於畢業前完成義務工作,此外,各書院亦正跟進另外4名學生的相關個案。
中大重申,違反相關措施的學生需要對其違紀行為負上責任,接受紀律處分。為防止校園出現不當行為,大學九所書院及研究院已就學生違反校園出入管理措施的懲處達成共識,加強協調及執行紀律處分。校方冀學生珍惜在校園學習的機會,以及履行中大成員的責任,遵守校園規則。
早前中大已宣布處罰兩名涉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的學生,包括已請辭的學生會內閣「朔夜」外務副會長羅子維,被記過1次;另一學生因兩次違規被記過兩次。校方批評兩人違規行為性質嚴重及有損校譽,警告記過3次將開除學籍。(圖: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