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前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等14人,因涉前年7月1日闖入立法會,被控暴動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未有遵守秩序罪,案件26日再訊。法官杜大衛將案件排期至2023年5月29日開審,預計審期44天,並會先在同年4月28日作審前覆核。
藝人王宗堯等被控暴動罪
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范俊文、沈鏡樂、劉頴匡、學生吳志勇、鄒家成及林錦均同被控在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林錦均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在同日同地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另外,除了鄒家成及林錦均外,其餘12人均另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