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全國首個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

2021-03-25 09:44
來源:中新網

 近期,深圳市婦聯、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中級法院、總工會、團市委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了《深圳市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這是我國首個指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的制度性檔,國內權威專家認為此舉是以制度創新開啟了落實《民法典》有關防治性騷擾規定的生動實踐。

 《指南》具有創新性、聯動性、可操作性,並體現了人文關懷。

 創新性。一是首次明確了性騷擾行為的三個構成要件、二種主要類型、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10多種具體表現形式。二是首創了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要求設立防治性騷擾責任部門、制定防治性騷擾制度、開展防治性騷擾的宣傳培訓以及受理性騷擾申訴、舉報和處置。三是創設了諮詢與投訴處理常式。規定諮詢的專業內容,建立了約見、回應、調查、回饋、調解、處置、告知等具體流程規範。

 聯動性。一是聯合發文。《指南》由深圳市婦聯、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中級法院、總工會、團市委等九個職能部門聯合印發,有利於形成共治共建共用工作格局。二是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如規定公安部門承擔受理舉報、依法處置等職責,人民法院要設置獨立案由受理性騷擾訴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要具體指導機關、企業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教育部門要承擔學校、培訓機構建立防治機制,並將性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等職責內容。

 可操作性。一是明確了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制度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公開承諾、內部投訴程式以及調職、降職、開除、列入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同時還明確禁止報復措施。二是細化投訴處理制度。規定了7種投訴處理方式,比如約見投訴人要採取個別、分別的保密方式進行,雙方當事人為上下級或師生等從屬關係的,不適用調解等等。三是具體規定了宣傳教育形式。如地鐵、公交等公共場所應在明顯的地方張貼「禁止性騷擾」標識,公布性騷擾投訴處理熱線電話。四是營造防範性騷擾環境。如工作學習場所應儘量公開透明,減少封閉性設計與裝修。五是提供了防治性騷擾的制度樣本,包括制度宣示、性騷擾投訴處理常式、其他補救措施等內容。

 四、重視人文關懷。一是注重投訴人心理需求。規定相關單位的防治性騷擾責任部門組成人員要有性別比例,避免投訴或舉報人難以啟齒的情形。二是提供投訴便利。規定相關單位要設置熱線電話、專用信箱、電子郵箱等,並告知所有相關人員。三是明確保密要求。規定性騷擾案件的投訴、調查、調解程式屬不公開程式,經辦人員不得對外公開相關資訊。四是注重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規定當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監護人陪同。

 出臺《指南》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讓性別平等落到實處」(註:2020年10月1日在聯合國大會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25周年高級別會議上的講話)的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舉措,九部門聯動有助於提升全社會防範性騷擾意識,有助於推動機關、企業、學校建立完善性騷擾防治機制,有助於構建黨政主導的維權工作機制,是貫徹落實《民法典》的具體行動,對深圳全面建設「法治城市示範」「城市文明典範」,營造「共建共治共用」社會治理良好氛圍,率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具有積極意義。(記者黃念君 通訊員歐陽永豔)

[責任編輯: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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