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將於本月底向特區政府提交報告。由不同團體組成的「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日發表意見書,建議政府改革租務管制條例,落實新「租管方案」,管制範圍包括:立法訂立標準租約,清楚列明雙方權責等,並設立租金標準,參考目前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單位租值150%為標準。
而租金調整幅度方面,應按通脹每兩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不應逾10%;通縮則要凍結租金,與起始租金雙軌並行。平台亦建議設立優先續租權,期限6年,業主因自住、轉售、重建原因等,才有權停止續租。(記者 葉珮如)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將於本月底向特區政府提交報告。由不同團體組成的「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日發表意見書,建議政府改革租務管制條例,落實新「租管方案」,管制範圍包括:立法訂立標準租約,清楚列明雙方權責等,並設立租金標準,參考目前差餉物業估價署的單位租值150%為標準。
而租金調整幅度方面,應按通脹每兩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不應逾10%;通縮則要凍結租金,與起始租金雙軌並行。平台亦建議設立優先續租權,期限6年,業主因自住、轉售、重建原因等,才有權停止續租。(記者 葉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