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總區交通部聯同港島各警區人員,于3月16日至18日在區內進行代號「亮景」的執法行動,打擊司機不專注駕駛,共發出34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發現81輛車輛超速駕駛。
警方表示,行動中針對的交通違例事項包括「不小心駕駛」、「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通訊設備」、「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超速駕駛 」及涉及交通燈、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的違例事項等。另外,警員在行動中亦透過「電子定額罰款通知書先導計劃」,以電子儀器向違例駕駛人士發出電子行車告票。
警方強調,會繼續針對各種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及暢通。( 警方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