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4名被告3人獲准保釋1人續押

2021-03-15 16:34
來源:香港商報網

 高等法院今日處理「初選」案涉及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4名被告的覆核,結果法官駁回其中3宗保釋覆核,批准何、施及李的保釋,張可森則須繼續還柙候審。

 法官批准何啟明以3萬元現金,及由兩名人事提供共10萬元擔保保釋外出。施德來則准以10萬元現金,再加其妻子支付10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李予信維持原有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各10萬元、每星期4次到青山警署報到;同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發放或轉載任何可構成違反《國安法》的言論等。3人均不得離開香港,要交出旅遊證件及BNO,並要遵守宵禁令。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的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律政司就其中11人的保釋提出覆核。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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