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下,打亂了一眾準新人的婚宴計劃。據消委會一項調查發現,儘管婚宴場地聲稱可按疫情的變化,或政府的限聚措施調整服務,甚至容許消費者「免費」延期,然而「免費」並不代表保留原有優惠及菜式價格不會上調。消委會亦發現,不同婚宴場地容許的可延期次數、可要求改期的最早日期,以至最長可延後多久的差異都頗大,提醒消費者預訂酒席前須詳細了解及要求商戶在合約上詳列服務內容,免失預算。
「免費」或只限手續費
消委會去年接獲233宗涉及婚禮服務投訴的個案,其中逾半數涉及婚宴酒席,有投訴人因疫情取消婚宴須賠償14萬港元。消委會接獲投訴後,今年1月派員以顧客身份到訪10個婚宴場地,查詢今年11至12月的周末或周日筵開12席晚宴的收費詳情,以及若受疫情影響時,商戶可為顧客提供的安排和選項。
調查中所有婚宴場地均表示若晚市禁堂食,晚宴可「免費」延期,但消委會提醒,相關安排未必代表原有優惠不變或收費不會上調,所謂「免費」延期,僅代表免除延期的手續費。其中4個場地表示,延期後的收費和優惠須按延期後的婚宴日期而定,惟婚宴收費不會下調,反之顧客或須因應餐飲最低消費和菜式價格上調而補回差價;其餘6個場地則口頭保證,若婚宴延至「指定期限」內,收費和優惠不變。
可延期限最短僅2個月
調查又顯示,10個婚宴場地容許顧客「免費」延期的「指定期限」不盡相同。4個場地分別只容許婚宴延期最多2或3個月,期限較短;另有4個場地容許延至半年或1年;僅2個場地聲稱不設期限,但提醒顧客延期後的最低消費和菜式價格很大機會上調,優惠和附送服務或有所不同。
消委會向消費者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籌辦婚宴服務時,應清楚及仔細了解有關服務的條款內容,並妥善保存有關紀錄,例如宣傳單張、報價單、合約或收據等重要資料,為日後可能出現的爭拗提供佐證及作出跟進;要求商戶把口頭承諾詳細列載於合約上,與職員的電話及通訊軟件上的通話內容,亦應再次以商戶的公司電郵作實;若婚宴場地及顧客雙方同意為婚宴延期,較佳的做法是訂立全新合約,訂明延期後的婚宴付款日期,以及婚宴再受疫情影響時的安排。(記者馮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