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間,政府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7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這7個指明地方包括,香港新界粉嶺一鳴路 23 號牽晴間第 1 座;香港新界東涌東涌海濱路 12 號藍天海岸第 1 座;香港西營盤威利麻街 8-12 號星輝大廈;香港北角英皇道 406-408 號康威大廈;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 388 號創紀之城 1 期-渣打中心 8 樓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 311 號皇室大廈 35 樓安達人壽香港;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及南運路交滙處土木工程拓展署工務區域試驗所 (大埔)。
政府表示,任何在2月24日至3月9日曾身處上述所列指明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須於3月1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政府明日(10日)會在西營盤李陞街遊樂場為須接受強制檢測的當區居民及工作人員增設流動採樣站。位於鰂魚涌社區會堂停車場的流動採樣站會延長服務日期至3月11日(星期四)。(图源星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