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三罷」期間,一名20歲男子在上水天平山村藏有士巴拿、螺絲批及對講機。他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藏有非法工具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今日(20日)於粉嶺法院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被告李家傑,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兩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天平山村管有一個士巴拿、一支螺絲批及一部對講機。
2019年11月11日「三罷」期間,一名20歲男子在上水天平山村藏有士巴拿、螺絲批及對講機。他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藏有非法工具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今日(20日)於粉嶺法院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被告李家傑,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兩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天平山村管有一個士巴拿、一支螺絲批及一部對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