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宣布,明日起合資格申請BNO的香港人,可以簽證入境英國逗留最長5年,之後倘符要求則可申請定居,滿1年後可以入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此表示強烈憤慨、堅決反對,指英方徹底改變原來中英諒解的BNO性質,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同時宣布明日起中國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港府昨也配合同步不再承認BNO,包括不得使用BNO在本港出入境。
BNO是香港回歸祖國歷史遺留產物,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已表明,1997年前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清楚說明BNO只是旅遊證件,並非國籍證明。現在英國單方面修改定義,嚴重違反承諾,沒有認清香港已經回歸中國的事實;中國採取反制,捍衛香港及國家的利益和立場,誠屬理所當然。
英方聲稱做法是回應去年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即為港人提供「逃生門」云云。英國是真心實意為港人牟福祉?回想回歸之前,英國便斷言拒絕賦予所有港人居英權,而僅給予一本象徵意義大於一切的BNO(絕大多數港人皆用特區護照而非BNO出入境);現在,英國目睹香港回歸後發展更上層樓,港人資產及收入並遠勝從前,居然又重推港人移英方案。所謂「5+1」方案正要求移居港人先貢獻當地經濟及稅收若干年,然後才容許申請定居及入籍--注意,這裏僅指可以申請,而非申請必批,更非自動入籍。假如英國真為港人好,何不馬上奉送英國護照?大家不難看出BNO背後的利害本質。
況且,移居英國肯定比留在香港好?這也是大家必須想清楚的。英國前景充斥不明朗因素及不確定性,近年當地GDP增幅普遍低約1%,遠遜於香港過去十年平均的2.7%,社會向上流動空間可想而知,尤其脫歐後;單計抗疫表現,當地死亡人數便剛突破10萬,即每萬人口有15人死於疫症,而香港比率則僅約0.2人。再者,在成功入籍前,英國已表明「5+1」期內不能享有大部分福利,例如醫療服務亦須自費。在英國一旦確診新冠肺炎,除非病情嚴重否則只能居家休養,乃是公開的秘密;除此以外,當地其餘房屋、教育等資源都非常緊張,近期香港許多移民顧問及已移居英國的KOL,都不斷溫馨警示當地難找工作、生活艱難、歧視嚴重等等。反觀香港,自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已由亂入治,加上「一國兩制」可受惠國家高速發展,大灣區建設更提供了大量機遇……到底留港抑或移英較好?無必「隔籬飯香」,甘當「二等公民」。
還有一點必須小心衡量,就是在國籍問題上反反覆覆的英國一旦再改規則,又或放棄香港所有的移英者最後入籍被拒,則相關人士的孤注一擲便恐滿盤落索。再加上,有聲音指中國反制英國的可行措施之一,乃取消藉BNO移英港人的中國國籍。那麼,若然無法取得英國籍,同時失去原來中國籍,屆時豈不「雙失」?這絕對是不能忽視的風險。
總之,在法在理在情,英國今次做法背信棄諾,香港人一般亦無移英理由。BNO變質的事實,大家必須認清。(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