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廣東省科技廳獲悉,《廣東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月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三年。這是該省第一個以「科研誠信」命名的規範性文件,被稱之為新時代廣東科研誠信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據悉,《辦法》的制定,是在保持科技業務信用管理工作延續性的基礎上,補充了操作層面可落實落細的規則,以進一步推進廣東省科研誠信建設。從實行科研活動全覆蓋全過程誠信管理、構建科研誠信信息體系、建立守信激勵失信必懲機制、規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等方面建立科研誠信管理制度,築牢科技創新的誠信基石,完善該省科技創新治理體系。
《辦法》在科研誠信管理的基本定義中,明晰了科研誠信管理的範圍和內容、科研誠信責任主體。同時強調科研誠信管理對科研活動的申報、評審、實施、驗收和評估評價等事項實施全覆蓋、全過程管理。(記者李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