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處方高度關注昨日(21日)在屯門一個屋邨發生的一宗致命工作意外,意外中有1名男工在一幢樓宇高層清理垃圾期間,墮進一個垃圾槽並墮至地面的垃圾箱內,送院後證實不治;勞工處對意外中有工友身故感到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22日)指,處方得悉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並已向有關僱主及屋邨的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使用該屋邨內的垃圾槽進行運送垃圾工作,直至勞工處信納他們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恢復使用該等垃圾槽;勞工處亦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和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處方定會依法處理。
勞工處表示,它們日內會就昨日(22日)的意外在網頁發放「職安警示」及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處方並會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亦會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以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家庭,勞工處會協助他們申請合適的緊急援助基金,亦會因應家屬的需要及意願,就經濟或其他方面的援助聯絡社會福利署。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