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1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3名中管幹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通報:北京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海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王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一周前的1月4日,新年第一個工作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4名中管幹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通報: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開年11天密集發布7名中管幹部處分通報,充分彰顯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正風肅紀反腐的堅定決心和必勝信念,一以貫之、堅定不移抓思想從嚴、監督從嚴、執紀從嚴、治吏從嚴、作風從嚴、反腐從嚴,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
從嚴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問題。7名受處分中管幹部中6名被指出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比如,王勇「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違規推動填海項目並造成嚴重後果」;劉國強「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文國棟「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等。政治紀律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紀律,審查調查首先從政治紀律查起,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這些人的腐化變質,歸根結底都是理想信念喪失、政治底線失守的惡果。通報再次警示領導幹部必須對國之大者心中有數,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從嚴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7名受處分中管幹部中5名被指出不收斂不收手,有的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李偉、鄧恢林、文國棟、胡問鳴「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劉國強「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等。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指出,「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阻礙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嚴重損害黨的執政根基,成為全面從嚴治黨障礙的腐敗問題從嚴查處」。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一些領導幹部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嚴重,影響非常惡劣,必須重點打擊、堅決查處、絕不手軟。
從嚴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名受處分中管幹部都被指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李偉「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王勇「違規出入私人會所」,胡問鳴「違規打高爾夫球」,駱家駹「收受禮品、報銷個人費用」等等。在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將被審查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單獨列出來,表述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之後,充分彰顯狠抓作風建設的堅定決心,進一步印證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槓槓。作風建設無小事,破紀破法大都是從吃吃喝喝、收禮送禮的小事小節開始,必須保持定力,寸步不讓糾治「四風」。
從嚴查處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問題。7名受處分中管幹部幾乎都被指出利用職務便利、職務影響搞權錢交易,有的還甘於被「圍獵」。比如劉國強「在分管領域擅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李偉「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文國棟「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王勇「把手中權力當作交易的工具」等。當官發財兩條道,商品交換原則決不能帶到黨內生活。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堅決斬斷「圍獵」和甘於被「圍獵」的利益鏈,堅決破除權錢交易的關係網。
除上述典型問題外,通報還對7名中管幹部的其他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精準「畫像」。比如李偉「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王勇「在黨內民主生活會上安排他人裝樣子、搞表演」;劉國強「盲目聽信『政治騙子』,花費巨資跑官買官被騙」等等。依據違紀違法事實,有針對性地對腐敗分子進行精準「畫像」,這是依規依紀依法、實事求是監督執紀執法的體現,是推動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黨員幹部要對照通報的具體問題自查自糾,明紀明法,守住底線。
勇於自我革命,從嚴管黨治黨,是我們黨最鮮明的品格,也是我們黨最大的優勢。面對依然嚴峻複雜的反腐敗鬥爭形勢,必須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