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6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法庭部分司法覆核的裁決,有如跨越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質疑法院過度膨脹。
譚耀宗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談及司法改革要有具體意見,即是有的放矢。他強調,並非不滿某宗案件裁決才提出司法改革,認同司法機關要以事實為依據,指早前撰文建議司法改革就是想引出健康討論,並非互相指責或將司法機關批評得一無是處,反而是愛護它,希望與時並進。
譚耀宗表示,本港司法制度在回歸之後,發展要遵循「一國兩制」憲制原則,司法機關在行使基本法授權時,亦要尊重國家憲法、中央權力以及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
譚耀宗說,一般人未必明白法律用語和判詞,只有法律精英才明白,市民很自然會不理解或者有異議,社會不斷變化和進步,司法機關不可以一成不變。雖然香港用普通法,但部分案例來自18世紀,可能同香港很脫節,結果令人感覺離地,認為如果不停就海外判例打轉是無意思,亦不符合市民期望。
譚耀宗還引述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烈顯倫指,法院是否所有事件都要管,由一人裁決是否最合理,值得思考。
譚耀宗指出,內地司法制度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有監察法院的職責,內地法院已經不斷開放和進步,絕大部分案件公開、甚至直播審訊。他建議,本港司法機關應該多與內地法律專家、司法機關人員交流。他指,並非要由全国人大常委會監察本港法院,但最近有人提出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量刑委員會等,如果司法機關覺得自有主張,未必吸納到外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