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今日(6日)宣布,第4輪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員工強制檢測即將展開。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5日按法例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規定相關院舍僱用並在本月18日至27日值勤,或透過與院舍訂立的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提供服務的人士,須於8日起至本月17日,進行病毒檢測,而有關檢測樣本必須是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
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社署發言人指出,社署及衞生署會發信通知各院舍有關安排及要求。院舍應提醒員工必須妥為保存載有檢測結果證明的電話短訊通知或檢測結果報告。
院舍經營者/營辦人必須備存有關員工在政府指明的時段內接受指明檢測的紀錄及結果,並須配合社署核查主任(強制檢測)於院舍內執行《規例》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