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是2021年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同時發布4名省部級幹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消息。
被處分的四「虎」分別是: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被「雙開」,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被開除黨籍,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被「雙開」,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雙開」。四人均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長期關注中國反腐動向的廉政學者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新年伊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重磅宣布處分四「虎」,釋放了新的一年高壓懲腐鮮明信號。
「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將於1月22日至24日召開。全會召開前夕,上述多名省部級高官被移送司法,表明2021年中國反腐敗將繼續堅持『嚴』字當頭,決心沒有絲毫動搖,節奏沒有絲毫放緩。」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秘書長蔣來用說。
北京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表示,一方面,中共將通過堅持打虎拍蠅,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到底,為現代化新征程保駕護航;另一方面,也是警示違紀違法領導幹部要心懷戒懼,而不是心存僥幸。
專家認為,四「虎」落馬通報既反映了中共持續推進重點領域反腐的決心,也凸顯當前落馬幹部存在的普遍性問題。
比如,政法領域反腐持續深入。鄧恢林是中共十九大之後重慶「首虎」,2020年6月官方宣布其接受審查調查。通報顯示,鄧恢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等。
去年至今,政法領域已有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以及鄧恢林等多位省部級高官落馬,正風肅紀態勢明顯。
「鄧恢林被『雙開』,不僅是政法系統持續正風肅紀反腐的典型案例,也是中共徹查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行為,進而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典型案例。深查執法司法腐敗,體現了中共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堅定決心。」宋偉說。
再如,資源領域反腐加速推進。對文國棟的處分通報顯示,他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充當非法採煤的「保護傘」,致使祁連山南麓青海境內木里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整而未治、禁而不絕。
蔣來用認為,以煤炭、礦產、土地等為代表的資源領域資金密集、權力集中、審批環節多,容易成為違紀違法行為高發地。中共十八大以來,各地相繼查處一大批「靠礦吃礦」「騙煤」「套煤」的「老虎」和「蛀蟲」,對文國棟的處分就是資源領域反腐「正在進行時」的體現。
他建議,各地在剷除資源領域腐敗「毒瘤」的同時,治本更須紮緊制度籠子,從根本上擠壓腐敗空間,包括加大對領導幹部所在單位及其個人的監督和管理、增強資源使用運用的透明度等。
此外,從四「虎」落馬通報之中,也可以看到不少官員落馬的共性原因,尤其是利用公權力為他人、自己或家屬謀取私利。胡問鳴被指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公權私用,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駱家駹被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巨額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發、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文國棟被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非法採煤、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鄧恢林被指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上述這些問題表明腐敗的本質沒有發生變化,仍是濫用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中共需要加快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機制,用更強有力的制度對幹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幹部及其身邊人進行制約,讓權力運行不留死角盲區。」宋偉說。
蔣來用表示,胡問鳴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這一問題具有一定典型性。家族式腐敗是當前腐敗的突出特點之一,關於領導幹部加強對配偶、子女監督管理的制度安排並不少見,但在實踐中落實仍有差距,以權謀私、為親屬謀利的問題尚未從根本上解決,建議未來持續加強制度執行和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