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被告家小孩從35樓扔下一礦泉水瓶,致原告受到驚嚇、摔倒,致十級傷殘。法院當庭判決被告賠償共計9萬多元。
這是民法典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廣州首個宣判的案件。法官認為,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發生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成為「城市上空之痛」。
民法典的實施對遏制高空拋物行為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資料圖片)
4日上午,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高空拋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被告家小孩從35樓扔下一礦泉水瓶,致原告受到驚嚇、摔倒,致十級傷殘。法院當庭判決被告賠償共計9萬多元。
這是民法典自1月1日起正式施行後廣州首個宣判的案件。法官認為,近年來,全國各地陸續發生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成為「城市上空之痛」。
民法典的實施對遏制高空拋物行為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