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今日(31日)宣布,香港與塞爾維亞在8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在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已於30日生效,並就始於2021年4月1日或之後的任何課稅年度之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政府介紹塞爾維亞於2019年是香港的第89大貿易夥伴,塞爾維亞有參與「一帶一路」倡議,而上述協定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
政府發言人今日(31日)宣布,香港與塞爾維亞在8月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在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已於30日生效,並就始於2021年4月1日或之後的任何課稅年度之香港稅項具有效力。
政府介紹塞爾維亞於2019年是香港的第89大貿易夥伴,塞爾維亞有參與「一帶一路」倡議,而上述協定可讓從事跨境商業活動的人士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有助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