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歲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令,今日(2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該名男子於今年6月2日入境時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同日到入境事務處辦事處處理身份證事宜。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發言人重申,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至今共有88人因違反檢疫令被定罪,被判監禁最多三個月或罰款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