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在荃灣「示威」活動期間中槍的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中五學生曾志健,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案件原定今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提訊,曾志健缺席聆訊未有到庭,法官高勁修下令發出拘捕令。有消息指曾志健已潛逃。
控方表示,據警方資料,被告曾志健自10月24日向警方報到後,便再沒有報到。警方20日到過被告報稱地址,但沒有找到他。曾志健代表大律師黃瑞紅亦稱曾聯絡曾志健但不遂。高官決定向曾志健發出拘捕令。
案件在今年10月初於區院提訊時,曾志健曾透過律師代表指「應該會認罪」。但有傳媒引述曾志健的回覆稱,他已改變主意,今日不會出庭,但無透露身在何處。而早前亦有報道指曾志健的女友已抵達英國尋求「庇護」。
同案另一名被告理大博士生邱宏達亦被控暴動,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2日再訊,以便與控方商討事項,獲法官接納。
根據控罪書,兩名被告曾志健(18歲)及邱宏達(26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同日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曾家輝為當日開槍的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