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在Facebook上曝光黎智英向民主黨、公民黨等政治組織及攬炒派人士輸送「黑金」,包括李柱銘、陳方安生、李卓人、朱耀明、梁國雄等反對派頭號人物。
他指出,這些利益輸送在「壹傳媒股民」2014的揭發中無所遁形,相信這些人和他們的組織仍然繼續收受黎智英的捐款,要求他們為黎智英奔走幫腔之前,向香港人申報。他又指,「收了黎智英多少錢?自我引爆總比國安踢爆好」,提醒「銀行戶口的紀錄是不能毀滅的」。
梁振英 Facebook
黎智英是英國人,Mark Simon是美國人,梁振英強調,香港政治組織和個人長期收受外國人捐款,是國家安全的要害,必須公開申報,「任何一個國家的安全部門對外國人經常性地大額、大比例捐錢給本國政黨,都會開展國家安全調查。」
梁振英此前亦在Facebook上詳列黎智英用力高公司向攬炒派人士輸送「黑金」。他在社交平台登載「壹傳媒股民」於2014年公開的資料,詳列出「力高公司」於2006年至2014年間與陳淑莊、毛孟靜、涂謹申等多名前立法會攬炒議員的「金錢往來」,另外亦包括力高公司支持李卓人、梁國雄、陳日君的獻金,黎智英以「黑金」煽動反中亂港分子的卑劣行徑昭然若揭。
事實上,當年「壹傳媒股民」爆出「黎智英密件」中,傳媒亦發現黎很喜歡為反對派「貼錢」落廣告,更不難發現黎會捐助獻金予政治人物。例如2012年4月21日,力高公司的Linda Mendoza向周達權發送的一份電郵,定期匯報黎智英每筆個人開支超過50萬元的紀錄,當中一項開支名稱為「特別項目」,由Mark Simon轉賬三項每項50萬港元的捐款給陳淑莊、涂謹申和毛孟靜,合共150萬元。
又如2013年10月18日,黎智英就捐助50萬元予李卓人及50萬港元予梁國雄,註明是「特別項目」用途,合共捐款100萬元。捐款先由Linda Mendoza 準備文件及銀行本票,後由黎心腹Mark Simon向周達權報批,經同意後,由黎智英簽署一張1000120元的滙豐銀行支票,收款人是Mark Herman Simon。同日,Mark Simon在滙豐銀行以銀行本票分別存入50萬港元予李卓人(Lee Cheuk Yan) 及50萬元予梁國雄(Leung Kwok Hung) ,而120元是銀行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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