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指1間零售商戶因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貨品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7500元。
海關表示它們早前接獲舉報,指旺角一間零售商戶涉嫌作出虛假聲稱,內容是該商戶已連續多年成為「正版正貨承諾」計劃的會員,並於店鋪張貼「計劃」的標誌;但海關經調查後發現該商戶從未獲批准為「正版正貨承諾」計劃的會員。
海關指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表示消費者如欲查詢更多關於「正版正貨承諾」計劃的商戶資料,可瀏覽www.nofakes.hk或下載「正版正貨承諾」店鋪搜尋流動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