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上周五公布,自11月28日起對澳大利亞輸華葡萄酒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商務部發言人高峰12月3日介紹,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申請,2020年8月18日,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調查,並於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初裁,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通常情況下,臨時反傾銷措施的實施期限為自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中方調查機關將按照法律程序,對本案繼續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終裁,確定最終反傾銷措施。
針對中國對澳輸華葡萄酒徵收臨時反傾銷稅一事,澳大利亞貿易部長伯明翰近日曾表示,這種做法違背了中澳FTA以及WTO規則。此前,坎培拉方面還稱可能會向WTO尋求仲裁。高峰強調,在本案中,商務部嚴格依照相關法律進行立案、調查,採取相關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的合法權利。商務部歡迎包括澳方在內的各利害關係方依法繼續參與後續調查程序。
此外,澳大利亞貿易部長日前曾表示,就中國政府針對澳大麥關稅問題,澳政府仍繼續計劃向世貿組織提起申訴,並表示最終是否撤銷反傾銷措施「都由中方決定」。高峰表示,對原產於澳大利亞進口大麥雙反案是中國商務部在收到國內相關產業申請後,依法發起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充分保障各方權利,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給予各方充分的機會參與調查,客觀、公平、公正地得出調查結論,並採取相應貿易救濟措施。該案立案、調查、裁決等均依據中國相關法律進行。(記者張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