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治日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廣東省委會主委程萍建議,及時總結多地以地方立法形式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權利的成功經驗,儘快在國家層面開展老年教育立法工作,對老年大學和其他老年教育機構的法律地位等內容作出明確,為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提供法治保障。
掃碼點餐、在線掛號、移動支付、網絡約車……移動互聯網時代,智能化讓人們的生活越來越便捷,卻也讓老年人常常感到尷尬。沒有健康碼被拒載,不會網上預約掛不了號,不會使用移動支付導致交不了社保……不少老年人由於不會上網、不會使用智能手機,在出行、就醫、消費等日常生活中遭遇諸多不便。
近段時期,老年人遭遇「數字鴻溝」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焦點。究其原因,除了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快速發展,深刻改變了生產生活方式,讓一些老年人跟不上時代步伐外,老年教育發展滯後難以滿足老有所學的需求,也是重要因素。
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發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鼓勵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校。各級人民政府對老年教育應當加強領導,統一規劃,加大投入。」但在現實中,由於規定過於籠統,缺乏操作細則和保障機制,老年教育往往陷入「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窘境,難以落實到位。
老年大學是老年教育中較為正式的以老年人為對象的教學機構。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去年發布的老齡藍皮書《中國老年人生活質量發展報告(2019)》顯示:2015年,中國參加老年大學的老年人比例僅為1.9%,大部分老年人缺少繼續學習的機會。在老年教育資源短缺的同時,教學質量也很不均衡。省市一級的老年大學由於財政投入力度大,課程內容較為豐富,教學方式多樣,能夠有效幫助老年學員增長知識,開闊眼界,提升技能。相比之下,一些縣區、鄉鎮、社區等基層老年大學或老年學校,由於缺乏經費保障,往往形同虛設,並未開展實質性的教學活動。此外,我國老年大學至今沒有一本全國性教材,各地老年大學在課程體系設置方面缺乏統一性和規範性,課程建設各自為戰,資源共建共享度不高。
俗話說:「活到老,學到老」。發展老年教育,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教育現代化、建設學習型社會的重要舉措,是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學習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近年來,已有天津市等地對老年教育進行了專門立法。即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老年教育條例》,明確規定「將政府舉辦的老年教育機構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拓寬老年教育經費投入渠道」,有望推動老年教育發展,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權利。
從國家層面看,去年10月教育部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關於制定《國家老年教育條例》的建議」時表示,將把老年教育、老年大學的法律保障與推進終身教育、終身學習的立法工作統籌考慮,加快推進立法進程。期待老年教育立法體系早日健全完善,成為老年教育的「法治引擎」,幫助廣大老年人與時俱進,跟上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