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正屏犯間諜罪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20-11-25 14:07
來源:香港商報網

 國台辦25日舉辦例行發布會,針對「施正屏間諜案」,發言人朱鳳蓮表示,據了解,11月24日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施正屏間諜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施正屏犯間諜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萬元。人民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施正屏的各項訴訟權利。

[責任編輯:趙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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