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公布,物業管理業界發牌制度自8月1日落實至今,已收到超過2300宗牌照申請預約,截至周三(18日),發出超過1000個物業管理(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制度下已發出超過1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60%,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0%。業界對發牌制度反應正面,呼籲業界人士早日申領牌照,攜手推動本地物業管理業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為給予業界充足時間適應,發牌制度設有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可選擇,但不規定必須申領牌照。如物管從業員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的學歷/專業資格要求,可於過渡期內先申領臨時牌照,並於臨時牌照屆滿前完成修讀監管局指明的課程(指明課程),便可在毋須符合相關學歷/專業資格規定的情況下,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另外,監管局已委託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上述院校開辦的第一期指明課程已陸續開課,第一期課程共有超過560名學員報讀,其中60%為公開招收的學員,另外40%為企業包班的學員(即個別物管公司直接與院校接洽為其轄下員工提供的指明課程)。謝偉銓補充指,有關課程已納入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為方便業界人士報讀,院校提供課程地點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