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一馬基金(1MDB)醜聞的高盛,近期遭各地監管機構陸續開出罰單。香港證監會22日公布,高盛亞洲因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遭該會譴責及罰款3.5億美元(約27.1億港元),為證監會歷來最大罰單。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於2009年上任後成立官方戰略發展基金「一馬基金」,其後基金涉嫌被人非法挪用26億美元。案件牽連甚廣,除當地政要及商界人物外,投行高盛亦捲入其中,被指牽頭協助基金募集65億美元債券,收取約6億美元費用。
有關1MDB的債券交易,是由時任高盛亞洲負責人員兼投資銀行部合夥董事總經理Tim Leissner為高盛取得。他已於2018年8月承認美國司法部所提出、針對他串謀洗錢及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的刑事控罪。他又承認曾與馬來西亞籍金融家劉特佐及其他人士串謀,向馬來西亞及阿布扎比官員支付賄款和回扣,為高盛取得及保持來自1MDB的業務。
高盛須為該案付出大額和解費,去年7月與馬來西亞當局達成協議,支付25億美元(約194億港元),換取獲馬來西亞停止刑事追究。早前外電報道,高盛將支付20億美元(約155億港元)調查費予美國當局,換取停止美國刑事追究。此外,高盛在新加坡也可能面對追究。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稱:「這宗個案的罰則純粹按照香港自身的罰則框架進行評估,反映了本會認為高盛亞洲沒有適當處理圍繞1MDB的債券發售的多個可疑情況。」
證監:令證券業蒙羞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狠批:「在一馬基金的個案中,高盛亞洲遠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理應達到的標準,結果不僅因自身的缺失導致聲譽受損,同時還令證券業蒙羞。」證監會強調,需要向市場傳達強而有力的信息,以免其他市場參與者容許同類缺失發生。
證監會特別指出,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是高盛在亞洲的合規及監控中心,在該三宗一馬基金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及銷售過程中,參與程度非常高,高盛亞洲最終自有關債券發售所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中,獲得37%(2.1億美元),在高盛各個實體中佔最大份額。
高盛亞洲承諾連續3年向證監會提供由其內部審計部門編制的年度報告,藉以確認已落實有效的補救措施,解決證監會在事件中所識別出的監管關注事項。(記者 蘇尚 圖源: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