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早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12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內地,犯了內地的偷越邊境罪,案件屬於內地司法管轄區的範圍,由內地機關依據內地法律處理非常恰當。她強調特區政府會繼續積極跟進事件,並按需要向有關人士提供協助。
尊重當地司法原則下協助
林鄭月娥表示,事件本質是12名香港居民涉嫌非法入境內地,干犯內地偷越國境或偷越邊境罪,因此被內地執法機構拘留。在這12人當中,只有1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和無牌管有彈藥等其他刑事罪行,現正保釋候查;另1人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但未被拘捕已失蹤,正被警方通緝;其餘10人涉嫌一系列嚴重刑事罪行,包括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暴力事件、傷人、襲警,均正保釋候查。她特別指出,12人都在候查或候審期間潛逃,目前全被警方通緝,形容他們的出走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
對於一些本地或外國人士企圖轉移視線,並有意無意地「描述12人都與香港國安法有關」,林鄭月娥認為有必要說明事件本質,以正視聽。她強調,特區政府處理跨境犯罪的原則一致。第一,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若進入另一司法管轄區干犯當地法律,當然要受當地執法機構調查,並受當地法律制裁。第二,香港本身是司法管轄區,而每個司法管轄區都按法律處理違法行為,此乃公認的基本法律原則,無論國際上或在處理跨境犯罪案件方面,這都應獲尊重和正視。第三,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違法,無論背景為何,特區政府都會按實際情況,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這些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不會有雙重標準。
圖讓國際插手未必有好處
對於有報道稱早前另有5名港人潛逃台灣,林鄭月娥表示,香港警方14日已向台灣當局查詢,但直至昨日仍未收到台灣方面的回覆,亦沒有收到家屬求助。她強調自己作為特區政府的首長,其工作是按照法律、按照原則、按照維護香港人的利益來做,並不存在有不同的立場。
图:中新社
另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早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家屬關心案件及希望特區政府協助,是合理的事情,但他同時提醒,若企圖讓國際插手事件,未必帶來好處。對於家屬委託的律師聲稱一直未能會見當事人,譚耀宗續指,從公開資料得知,被拘留人士已經有官方委派的律師,因此不需要其他律師。他續說,偷越邊境並非嚴重罪行,最多判囚1年,但由於未知調查期間會否發現相關人士有沒有牽涉其他罪行,須留待移交檢察院時,才能公布相關控罪。
湯家驊指無法律基礎干預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指,明白12名涉嫌偷越邊境被捕港人家屬的焦慮,但他強調兩地司法體系不同,須要尊重。他提到,國際人權公約並不適用於內地及台灣,兩地在處理非法入境人士可毋須顧及相關保障,特區政府無任何法律基礎干預其他地方的司法程序。
湯家驊稱,從內地角度而言,12人是因修例風波而犯下罪行,明顯是反對香港和內地有任何移交逃犯的協議,而且他們是棄保潛逃,即表示他們不希望在香港接受審訊,如果有人認為相關人士希望特區政府將他們引渡回港受審,這是過於樂觀,甚至不切實際的假設。
此外,報稱機械技工的黃偉然是12名被內地拘留的港人之一,他涉嫌1項製造爆炸品罪,案件昨日在粉嶺法院再訊,由於被告缺席聆訊,被法庭充公75萬元保釋金,拘捕令繼續生效。(記者 馮仁樂、梁希賢、方詠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