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勝:支持港大革走戴耀廷 要求執法機構追究違法責任

2020-07-28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报网讯】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決定免除因發起違法「佔中」被判囚的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的終身教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支持港大革走戴耀廷。姚志勝指出,已是戴罪之身的戴耀廷,不僅策動非法「佔中」,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荼毒青年學生,而且公然挑戰國安法,在外部勢力的支持下策動非法「初選」,操縱立法會選舉,觸犯香港國安法,根本沒有資格擔任教師。港大消除政治毒瘤,撥亂反正,還校園寧靜,有利香港學術界回歸學術,大學發展重回正軌。特區政府更須依法追究戴耀廷的法律責任,絕不能讓其逍遙法外。

  姚志勝称,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知法犯法,發起違法「佔中」,鼓吹「違法達義」,使香港法治核心價值遭受嚴重衝擊,經濟民生遭受極大損害。戴耀廷因組織及發動「佔中」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感公眾妨擾兩罪罪成判囚16個月,已成為其違法暴行的鐵證。戴耀廷其後更變本加厲著書鼓吹「港獨」,多次捲入境外金援醜聞,圖謀勾結外部勢力分裂國家;他又以策動「雷動計劃」、「風雲計劃」和「立法會初選」,操控不同級別的議會選舉,對現行選舉制度進行干擾和破壞。戴耀廷所作所為絕非所謂學術自由,早就不應該留在校園,荼毒莘莘學子,破壞香港學術研究環境。港大校委會的決定反映民心所向,是教育界撥亂反正、斬斷校園政治黑手的好開始。

  姚志勝指,戴耀廷提出「真攬炒十步」勾畫反對派奪權路線圖,並以「初選」操控立法會選舉圖謀顛覆特區政府,行為不僅觸犯選舉條例,更已觸碰國安法紅線。香港國安法第22條(三)明確規定:「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戴耀廷操控所謂「初選」,以掌控立法會多數議席、癱瘓立法會和特區政府為目標,已經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相關規定。執法機構必須採取法律行動,根據香港國安法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等相關條例,嚴肅追查、嚴正追究戴耀廷的法律責任。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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