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國政協委員 朱鼎健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一國兩制」、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從而更好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也可以更好地保護國際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應予鼎力支持。
全國人大此舉能夠即時堵塞在香港特區存在已久的國家安全法律漏洞,人大無須修改基本法便能為香港特區訂立國安法,而此舉亦無抵觸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條文精神。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3年,因為社會及立法會內有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一直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妖魔化」和抹黑,以致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迄今未能順利進行。然而,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是香港人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關乎香港人的切身利益。過去一年,修例風波令香港動蕩不安,暴力恐怖事件不僅影響香港的國際地位,也影響香港的經濟和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港獨」分子更明目張膽要求外國政府介入和慫恿美國政府取消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而且多次在示威遊行中不時高舉外國國旗,又肆意塗污或燒毀五星紅旗,以上的行為明顯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
由於香港一直存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而由去年開始持續至今的修例風波,反中央和反政府的活動,似乎已出現近乎恐怖主義的激進行為,有見及此,中央政府此刻為港制訂國安法律和執行機制,勢在必行。國安立法能夠讓執法部門依法嚴懲反中亂港分子,絕對符合香港人的核心利益,同時更有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