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通社
作者:香港商報評論員 趙燕玲
《國歌條例草案》昨在立法會三讀通過。儘管反對派議員們仍無所不用其極地拉布阻撓,甚至在會議廳內潑灑不明噁心液體、投擲雜物以示威脅,但在建制派議員一致努力下,最後表決通過。我們歡迎國歌法終於完成本地立法,在港落實,這不僅是香港維護國家尊嚴的必然之舉,亦有利於築牢港人的國家意識。
國歌與國旗及國徽一致被稱為是一個國家的象徵,任何人都不得隨意侮辱,世界許多國家都有就國歌進行立法,以顯示及保護國家的尊嚴。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並通過全國性的國歌法,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自然也應履行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國歌法。因此,立法會昨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既是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原則完成本地立法程序,亦是香港作為一個特區履行憲制責任的體現。
然而,國歌法本地立法之路絕非順利,在泛政治化氛圍下,香港國歌法條例審議是一波三折,一拖再拖耗費好幾年。201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已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在2018年3月正式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法香港本地立法文件,開啟本地立法程序。2019年香港《國歌條例草案》陸續進行首讀和二讀,但在反對派的阻擾下均未通過。條例一直延續至新一年立法會復會才獲機會重新審議,不過反對派議員們又反覆使用各種「拉布」手段,拖延立法會內委會一直未選出正副主席,足足浪費近7個月時間。一直到昨日,在建制派議員和立法會主席的堅持和努力下,《國歌條例草案》三讀才終獲通過。反對派議員們想方設法阻擾香港國歌法立法,正正揭示出其並不尊重國歌和國家的真面目,否則,莊嚴宣誓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議員,有何理由想方設法不斷阻礙國歌法通過?
以上反對派無理阻礙、反對國歌法的行為更加說明香港實施國歌法的必要性。長期以來,部分反對派一味只強調「兩制」,卻不提「一國」,甚至屢次抹黑和反對「一國」,香港亦多次發生噓國歌及焚燒破壞國旗的事件,這都暴露出部分港人國家意識淡薄的問題,甚至出現「港獨」主張和行動。香港已回歸祖國,本應加強國家觀念教育及普及,否則會衍生出諸多社會問題,這對香港絕非利事。國歌法和已在港實施的國旗法及國徽法屬同一類性質法律,都是為了維護國家尊嚴所立,只要所有市民遵守現代公民的文明規範,尊重及愛護國歌,又何懼國歌法實施呢?就如《國旗及國徽條例》已在港實施逾20年,至今未有一人因觸犯該條例而獲刑。因此,反對派揚言「國歌法引入香港會打壓及限制港人自由」云云完全毫無依據,無非是為了表達其政治立場、反對條例通過的說辭藉口。
香港作為國家特區有憲制責任立法實施國歌法,港人亦有公民責任維護及尊重國歌。國歌法終通過,將與國旗法和國徽法一起共同築牢港人的國家意識,增強國家觀念。增強國家意識、補上國家安全缺口,不僅有利維護國家利益,更有利香港自身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