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觀點】不應「妖魔化」國安立法

2020-05-23
来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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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敖雷北京報道:對於「香港國安法」,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山大學教授陳廣漢向本報指出,國安法有利於「一國兩制」實施,也有利於促進香港民主制度發展,不應將立法「妖魔化」。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田飛龍直言,由中央直接出手完善香港國家安全機制是對香港長久未能完成23條立法的檢討和主動承擔責任,對香港特區政府和社會是一種間接「批評」和「督促」,料這種壓力會轉化成反思契機和動力。他進一步指出,「如果香港社會依然落後於整個國家的安全法制,那麼在國家安全事務上會越來越邊緣化。」

  港應做好本地配套執法

  田飛龍認為,中央在港設立國安機構已經有成熟考慮。此次通過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直接立法的形式,承擔起「一國兩制」制度安全的保障責任,是對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長達23年未能完成23條立法的一種間接「批評」和「督促」。他分析指,立法並不取代香港繼續完成23條立法的憲制性責任,但是對香港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典型行為進行直接規制,相信對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都會形成很大的壓力,並將其轉化為反思的契機和動力,思考如何對接中央的「香港國安法」,包括做好本地立法和本地的國家安全執法配套。

  「如果香港依然落後於整個國家安全法制,那麼只能在國家安全事務上越來越邊緣化,中央也不得不進一步更多創制規範和權力去管制香港的國家安全事務。」田飛龍強調,「香港國安法」落地一定會汲取此前「國歌法」的教訓。

  促更好理解「一國兩制」

  針對有市民對「香港國安法」心存疑慮,田飛龍坦言,此舉是加固和維護了「一國兩制」,倘若國安立法長期缺失,會導致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持續受到損害,相信通過「修例風波」,每個人都已看得非常清楚。他表示,國家安全本屬於「一國兩制」中的中央事權,是「一國」的部分,使得「一國」和「兩制」之間形成更加緊密的制度和程序上的連接。他續指,如果說有人認為此舉違法,可能是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理解都是偏頗的,只理解「兩制」而不理解「一國」。

  陳廣漢表示,香港一部分人談及國安立法就「妖魔化」,實際上國安立法是每個國家都必須去做的。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兩點是「一國兩制」在香港要實現的基本目標。他分析說,近幾年來從非法「佔中」到「修例風波」,出現了社會動蕩和暴亂,國安立法有利於「一國兩制」實施,也有利於促進香港的民主制度發展,更利於經濟的穩定繁榮。香港出現的很多暴力事件,早已超出民主範疇,若不加以規範最終出現的結果或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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