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警方展開新一波拘捕行動,18日拘捕黎智英、李柱銘、區諾軒、李卓人、吳靄儀等人,涉嫌去年組織及參與多次非法集會、非法遊行。這些被捕人士中不少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所謂的「背景硬、身份高」,正是這些人炮製了「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法治精神」的惡例,是煽暴縱暴甚至參暴的重量級人物,是造成近年本港暴力違法行為層出不窮的背後罪魁禍首。
法治向來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以充分事實證據,將一眾煽暴縱暴、甚至直接參與暴力之徒繩之以法,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凌駕法律之上,警方依法辦事,拘捕違法者天經地義。倒是要警惕反對派製造輿論壓力,抹黑警方執法行動,企圖以政治立場干擾法律公正,圖助違法者逃避刑責。違法就是違法,沒有雙重標準,香港絕不能任由動搖甚至拆毀法治根基的事情發生。
去年的修例風波,香港黑暴橫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不保,國際投資者和遊客對香港卻步,致使社會安寧秩序盡失,經濟嚴重受創步入衰退,市民生活深受影響。黑衣暴徒必須為違法犯罪行為負上法律責任,而背後別有用心的組織者、煽動者,亦罪不可恕。正是這些反對派人士,以「違法達義」、「暴力有時可以解決問題」等歪理邪說美化暴力行為,蠱惑及慫恿年輕人「衝殺街頭」;為暴力運動提供資金援助、技術支援、輿論平台,充當暴徒保護傘,干擾警方正當執法;至於公然違反警方禁令,在黑暴期間明目張膽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遊行,更是比比皆是,有目共睹。警方拘捕有關人等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實依據,是依法辦事,向社會清晰傳達違法必究的信息。
被捕的多名反對派人士中,不乏資深的律師及議員,以及與外部勢力長期勾結的代言人。反對派向來持荒誕可笑的「雙重標準」,輸打贏要,一方面知法犯法,肆意踐踏法治,另方面慣常抵賴狡辯,使出抹黑警方的伎倆,裝出「含冤受屈」的姿態,一再祭出「政治清算」、「秋後算帳」、「打壓言論自由」之類的陳腔濫調,公眾耳朵都聽出繭,實質是在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企圖轉移視線、逃避罪責。須指出的是,這些人自認為「地位崇高」、「財富豐厚」,又有外部勢力撐腰,例如英國外交部、彭定康、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紛紛跳出來對拘捕一事指手畫腳,就產生錯覺以為有特權可以為所欲為,但違法就是違法,任何人違法都要承擔責任,不可能逍遙法外,也沒有「免死金牌」。正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出,警方作出檢控時要視乎證據,不會理會被捕人士背景或身份多高,「如果唔想畀人拉,就唔好犯法」。
反對派企圖以政治理由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根本站不住腳,乃是在公然踐踏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一旦受到破壞,社會必定陷入亂局,後果不堪設想;尤其黑色暴亂的煽動者和組織者,帶頭教人違法,犧牲年輕人充當政治棋子,更是用心險惡、極度自私無良。一眾煽暴縱暴參暴的人士對黑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們為自己違法行為買單的時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