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3 間上市公司 未能刊發已審計業績

2020-04-0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一鶴報道:新冠肺炎持續爆發,港交所(388)和證監會早前披露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提出所面對困難,並指當發行人披露「重要財務資料」,可容許發行人毋須停牌,接受發行人在5月中前發布正式的2019年年報,並會視乎疫情彈性處理。

  港交所表示,於12月31日結束財政年度的發行人共有1792家,當中已刊發經審計的初步業績的發行人有1399間,佔約78%,即有393間未能刊發已審計業績;已刊發未獲得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或管理帳目的發行人有372家,佔約21%;已刊發重要財務資料的發行人12間佔約1%。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很高興看到,幾乎所有於12月31日結束財政年度的發行人都已刊發其初步業績,或已提供其管理帳目或重要財務資料。這是相關發行人與其核數師、各個專業團體和許多其他業內人士,在目前艱難情況下共同努力的結果。她又表示,聯交所及證監會早前也已就刊發年報和召開股東周年大會和股東特別大會提供指引,將繼續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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