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中小企業總會會長 劉炳均
特首林鄭月娥上月宣布利民紓困的措施,其中一項是業界爭論已久的統一公眾假期,就是分階段將「公眾假期」(17日)及「法定假期」(12日)統一為17日。目前,香港有30%勞動人口,約100萬僱員,主要是藍領工人及體力勞動者,只能放「法定假期」,而其他白領及專業人士則可以享受17日的「公眾假期」(俗稱「銀行或紅字假期」)。勞工顧問委員會對假期統一問題曾多番討論,但沒有共識,因為這涉及成本與人手安排,尤其是對中小企業僱主,影響最大。
應統一為15日
據特區政府估計,所增加的5日有薪假期會令僱主的薪酬成本上升1.7%,而特區政府已宣布不會補貼。其實,「法定假期」與「公眾假期」的差異,緣起並非白領階級歧視藍領工人及體力勞動者,原因是假期中,很多商住大廈及一般機構,包括銀行、學校、政府機關及私人辦公室等,仍然需要人手來提供服務,例如大廈保安員及清潔工,所以他們一般只能放12日的「法定假期」,方便人手安排。一些國家,如韓國、泰國及馬來西亞等,其假期也是採用雙軌制度。但時移世易,現今是講求人權平等的世代,這種厚此薄彼的措施,的確有改弦易轍的必要。
以下是鄰近國家和地區2019年的公眾假期日數:(1)新加坡:11;(2)日本:20;(3)韓國:16;(4)中國台灣:11;(5)汶萊:11;(6)中國內地:19。 比較以上各地的日數,香港的12日法定假期是適中而17日的公眾假期是偏高,所以筆者建議兩種假期統一為15日,令業界較容易接受。建議分3年完成,第一年「法定假期」先加1日而「公眾假期」減1日;第2年「法定假期」再加1日而「公眾假期」再減1日;第3年「法定假期」再加1日,最後兩種假期同樣15日,二者可以統稱為「法定公眾假期」。
可酌增有薪年假
「法定假期」與「公眾假期」的分別在於後者多了5日假期如下:佛誕1日;耶穌受難及復活節3日及聖誕節翌日1日。筆者建議先取消佛誕假日,理由如下:一、佛誕是香港回歸後才成為假期,1999年的陰曆四月初八日是第一次的佛誕假日,歷史較短,所以撤走也算合理;二、紀念佛誕也可以選擇一個最接近正日的禮拜日舉行浴佛儀式,無須放棄一個工作日;三、曾有其他宗教為紀念其教主而向特區政府提出同樣要求,此舉便可一視同仁,令各宗教更融和。至於其他假期可以考慮撤銷的,包括復活節1日或聖誕節翌日,視社會人士的反應及對工商業運作的影響而定。至於「法定假期」的遞增,可以分3年,分別每年加耶穌受難、其翌日及復活節各一日,合共3日。
雖然假期統一乃大勢所趨,但香港中小企業面對經濟逆轉的困局,雖然租金有下調的紓緩,人手也較易安排,但前景毫不樂觀,所以僱主及僱員要互諒互讓,共渡難關。除了「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期」,香港僱員還享有有薪年假,做滿第一年享有7日有薪假期,以後每年多加1日,以年假14日為限,即年假7至14日,視年資而定。如果僱員原先享有17日的公眾假期而僱主有能力的話,他日在15日的「法定公眾假期」之上,可以自願性將有薪年假增加兩日,變成9日至16日,補償僱員的損失。此舉可體現僱主的關懷,亦可令假期統一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