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过《决定》:个人不配合隔离、隐瞒信息,上征信黑名单

2020-02-11
来源:深圳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2月11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记者获悉,该决定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我市疫情防控相关事项作出决定,为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治支撑。该决定今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公布。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决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市场供应保障、监管和执法力度,禁止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经营活动,全面推行肉品冷链销售,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连日来深圳发生多宗性质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涉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案例,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更大隐患和不确定性。《决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不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开展的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故意隐瞒、编造、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有其他妨碍疫情防控工作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其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决定》还从严打击销售伪劣口罩等医疗物资的行为。根据《决定》,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决定或者命令,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其他医用物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及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干扰医疗机构工作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决定》还规范封闭管理的措施,规定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制定有关防控政策,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 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自疫情发生地 来本市人员以及其他疫情相关人员采取集中隔离治疗、集中 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可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 炎患者的居住场所、办公场所、住宅楼、小区等进行隔离管理,对辖区内小区、城中村、停车场等进行封闭管理。

  《决定》授权适当简化应急防控物资政府采购流程。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适当简化应急防控物资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防控物资采购效率保障物资供应。

  《决定》还强化企业管控责任、规范社会捐赠工作、明确信息共享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明确解除隔离证明文件出具机构、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等。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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