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孔琳琳上诉英国法院!

2019-12-01
来源:观察者网

  时隔一年多后,11月29日,英国伯明翰地方法院竟然判定中国记者孔琳琳普通袭击罪成立,孔琳琳被判处有条件释放12个月,并被责令支付受害人附加费等费用,以及100英镑赔偿金,共计2115英镑。

  CGTN深夜发布消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MG)的一名发言人对这一判决立即做出了回应。

  发言人指出:“我们对英国法院对孔琳琳一案的判决感到遗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尊重英国法律,但我们希望英国法庭能够在不受他人干扰的情况下,根据事实公正地审判案件,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9月30日,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在伯明翰保守党年会期间举行涉港问题边会,邀请香港非法“占中”主要策划者和“港独”分子戴耀廷、罗冠聪等人参会。在会场旁听的中国中央电视台欧洲中心站记者孔琳琳提问发言时表达观点,竟遭到百般阻挠,甚至人身侵犯。

  在此期间,一位现场工作人员、香港学生Enoch Lieu声称被孔琳琳“掌掴”,孔琳琳因此遭到警方拘押。10月1日,英国警方承认肇事者香港学生Enoch Lieu推搡在先,记者反击在后,决定不予起诉。

  在中国驻英使馆的严正交涉和舆论压力下,英国警方在短时间内释放了孔琳琳。律师明确表示,孔琳琳是无指控释放,其行为是正常履职,会议组织方举止失当。我驻英使馆要求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停止干涉中国内政,停止插手香港事务,要求会议组织者向中国记者道歉。

  然而,没过多久,当年10月底,英国西米德兰兹郡警方突然推翻原有决定,在伯明翰地方法院以“普通袭击罪”起诉孔琳琳。当时,我驻英使馆表示“震惊”与“费解”;外交部发言人也称,英国警方前后态度不一,背后原因令人质疑,将支持记者维护合法权益。

  同年11月20日,英格兰及威尔士皇家检察署(CPS)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实质定罪”,已经正式撤诉。然而,在案件发生一年多后,英国地方法院竟径直判决孔琳琳普通袭击罪成立。

  29日晚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发言人表示,对英国法庭就孔琳琳案件做出的判决表示震惊。孔琳琳将就地方法院的宣判结果继续上诉至更高法院。我台尊重英国法律,但希望英国法庭以事实为依据,排除人为干扰,公平公正审理案件,维护媒体记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驻英国使馆30日也发表声明,对判决感到“震惊和愤怒”。

  使馆强调,中国记者在英国保守党年会边会上正当行使权利表达观点,却遭到百般阻挠和粗暴对待,正常履职受到干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令人不得不置疑英国一贯标榜的新闻和言论自由。现在孔琳琳竟被判有罪,更令人对英国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发生以来,案情一再反复,起初是无指控释放,后来因证据不足撤诉,有关方面始终拿不出新证据,但仍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启动审理程序,直至做出上述判决,这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

  使馆表示,孔琳琳已提出上诉。我们要求英国司法部门依法公正办案,切实保护中国记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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