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界人士指禁蒙面法非常必要

2019-10-07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本港周六(5日)起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多位美國執法和法律界人士在美國洛杉磯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介紹美國警方處置類似問題的做法,相信該規例將對維護香港社會安定發揮積極作用,現在關鍵是加強執法力度。

  美律師指多個州有蒙面法

  美國聯邦和加州法院刑事辯護律師、洛杉磯法律界知名人士鄧洪對記者說,美國法律要求民眾配合警察執法。加州《刑法》182、185條款分別明確規定,禁止民眾妨礙警察執法,禁止使用蒙面物品以逃避警察調查和逮捕。華盛頓特區、俄亥俄州、佛羅里達州、佐治亞州、密歇根州、馬塞諸塞州、紐約州、弗吉尼亞州等地也都有類似法規。對於襲擊、傷害警察這種嚴重違法行為,美國法律更有相應的明確刑罰。

  談到近期香港局勢,鄧洪痛心地說:「香港是法治社會,亂成這個樣子,我們法律界覺得不可思議,這哪是文明社會應該發生的事情?任何一個政府都不能容忍這樣的暴力行為。

  關鍵是加強執法力度

  香港制訂《禁止蒙面規例》非常必要。現在法律已經生效,關鍵是加強執法力度。不能縱容犯罪,不然整個社會將無安寧之日,整個社會將付出太大代價。」

  退休警強調示威必須合法

  在美國從警30年的洛杉磯郡警察局前國際聯繫部部長李明成告訴記者,美國民眾擁有抗議示威的權利,但一定要合法。示威者須事先向警察局申請許可。警方會詳細詢問活動時間、地點、主題、參與人數等,並明確告知什麼不可以做,其中就包括在集會中使用蒙面物品以逃避、阻止警方辨認身份的行為,警方絕不允許。

  視暴亂情況調整武力級別

  李明成進而指出,如果在抗議示威活動中有人使用武器,那麼其性質隨即改變,不再是和平示威,而是暴亂。警方處置方式包括使用武力和武器的級別也隨即改變。根據洛杉磯郡警方「人群管理和控制暴亂」有關規定,警方此時首要任務就是以迅速、堅決、合理、公正的方式保護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如果有暴徒開槍,為了保護警察自身和附近民眾,警方會開槍還擊。

  早年從香港移民到美國的洛杉磯中華總商會主席莊佩源,在洛杉磯郡警察局工作20年,曾擔任洛杉磯郡警察局後備役指揮官。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指出,香港制訂《禁止蒙面規例》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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