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4天拘捕149人 無證據少女受傷與警方執法有關

2019-08-12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記者 馮瀚文攝

  【香港商報網訊】香港警方12日下午在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表示,從8月9日到12日,警方總計拘捕149人,包括111男性和38女性,年齡在15至53歲區間,涉及非法集會、襲警、阻礙公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在11日晚銅鑼灣拘捕行動中,總計拘捕15人,在他們身上搜出彈弓、鋼珠、鐳射槍等物。

記者 馮瀚文攝

  鄧炳強指出,近期暴徒胡作非為、目無王法,用野貓式手法,騷擾全港,威脅市民。在周日(11日)下午,暴徒用野貓式手法,不斷改變策略,大量堵路,在港島、新界、九龍衝出馬路,用鐵馬設置障礙物,造成大量馬路、主幹道堵塞。有暴徒更霸佔鰂魚湧、葵芳地鐵站,用雨傘遮擋閉路電視,無視市民安危,從站內向外射水、煙霧,阻擋警方視線。

記者 馮瀚文攝

  暴徒有預謀地在不同地區製造暴力事件,警察總部、長沙灣警署、尖沙咀警署等多個警署被攻擊,有警車被砸至玻璃碎裂,有休班警員被幾十名暴徒追打。長沙灣有暴徒將汽油彈丟向警察,尖沙咀警署內有警員腿部2級燒傷。更有暴徒用彈弓射出鋼珠,使用疑似槍械攻擊警務人員。

  鄧炳強表示,警方多次警告停止暴力和違法行為後,示威者沒有理會,拒絕離開,警方有責任用相應的武力制止相關行為。

  警員喬裝進入活動無挑起事端 合乎指引

記者 馮瀚文攝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表示,為了調查核心暴徒,警方在執行情報主導行動時有派警員喬裝成不同人物進入活動,情況與調查毒品案件類似。鄧炳強強調,喬裝時段警員無挑起事端,不會進行如指揮活動等非法行為,合乎指引。

  鄧炳強表示,在過往示威活動中,警方發覺有部分黑衣暴力人士使用致命武器帶頭挑起事端,要拘捕這些人不是易事。鄧炳強又指,切實可行時警員才可展示委任證,而作出拘捕的都是警務人員。關於何時開始行動及有多少警員參與,鄧炳強指涉及行動細節不方便回應。

  無證據少女受傷與警方執法有關

  對於有少女昨晚在尖沙嘴示威中被擊傷眼部,右眼球爆裂,視力或永久受損。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表示,並無確實證據,證實少女眼部受傷原因與警方執法有關,警方正跟進事件。

  另外,有警員在昨日的驅散行動中,於太古站近距離向示威者發射胡椒球,部分人在混亂滾下樓梯。麥展豪承認,近距離使用胡椒球發射器可能令公眾人士有看法,亦完全同意拘捕期間或出現危險情況,但警方當時不是管理和平公眾集會,而是阻截或拘捕已採取嚴重暴力行為的人士。他認為,要先收集更多資料,才可評論警員當時行為是否適當,亦可檢視使用胡椒球發射器的距離,但不能同意警方當時失控。

  麥展豪強調,胡椒球並非大殺傷力武器,即使近距離發射亦不會有致命威脅,不過承諾會再檢討胡椒球發射器的距離。他又指,警方過往在處理大型公眾活動,公眾安全是首要考慮,不論是和平示威者、暴力示威者、市民抑或警員的安全都很重要。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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