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問題與紓解民怨

2019-07-08
来源:香港商報

有市民不滿強積金表現及收費。

  最近本港知名股評人David Webb,在其個人網站Webb-site.com內撰文指出,他估算港人的強積金戶口之中,有三分之一的回報給基金經理蠶食。他批評港人根本無法管理自己的強積金戶口,笑稱強積金英文簡稱MPF,實際代表強制性支付費用(Mandatory Payment of Fees),他呼籲取消強積金制度。必勝相當認同David Webb的觀點,不過,強積金制度又罪不至死,但明年就是強積金制度實施二十周年,港府應認真聽取市民意見,檢討強積金制度成效,優化改良強積金制度。

  強積金全名叫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在香港回歸前,港英政府於1995年7月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實行,強制18至65歲香港就業人口,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僱主及僱員雙方共同供款成立基金,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到65歲後或個別原因,才可取回供款,以作退休之用。港府當年因為預視到未來人口老化問題,用心良苦推動強積金制度,希望鼓勵僱員與僱主共同供款,讓僱員日後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現時香港絕大部分人均有強積金戶口,不少打工仔由於轉工關係,可能擁有超過1個強積金戶口。打工仔每個月自動繳付5%收入,以及來自僱主的5%供款,交予強積金管理公司管理作為長期投資,然而,最令港人不滿就是眾多基金管理公司「收費高、低回報」,而且打工仔往往受制於僱主所選擇的強積金公司,缺乏選擇基金真正自由,故強積金供款被不少港人戲稱為強迫金。

  有一點最關鍵大家要記住,打工仔所供的強積金供款,包括僱主的供款,完全是打工仔自己的收入,強積金制度是強迫打工仔拿錢出來,為自己退休做儲蓄投資,而這筆儲蓄投資一直被鎖在投資效益平平的強積金基金之中,真正最受惠的一群,絕對是那些基金佬!

  撤銷65歲取強積金限制

  試問如果沒有強積金制度,香港打工仔是否不會為自己退休作準備?相信大部分人會不同程度,為自己的未來做財務準備,至於各人為退休所作的儲蓄投資多寡?絕對因人而異,基本人每個人都會選擇自己最適合的投資組合,某種程度而言,強積金制度是剝削打工仔的投資選擇自由,而強積金制度最應該改革的地方就是這一點。

  必勝建議一招最簡單改良強積金制度的方法,就是取消提取強積金的65歲限制,即解放強積金,這一個建議有什麼好處,如果供款人不滿強積金的投資表現,供款人會把強積金的資金提走,轉移去他覺得更適合他自己的投資儲蓄方面,例如把資金用來買樓、買股票、買ETF、買基金、買年金、買保險、買黃金、買外幣等等適隨尊便。

  為了留住強積金供款人,那些強積金公司必定盡力提高投資表現,大幅減低管理費用,當強積金基金投資表現良好,強積金供款人不但不會提前提取強積金,甚至會更樂意增多自己的供款,博取更大的投資回報。在自由競爭汰弱留強的環境下,整體強積金的投資表現必定可大為提高,因為表現差的強積金公司根本留不住供款人。必勝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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