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經中國國務院批准同意,中國鐵路總公司改制成立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18日在北京掛牌。
中央管理不設股東會
改制後成立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由中央管理,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承擔國家規定的鐵路運輸經營、建設和安全等職責,負責鐵路運輸統一調度指揮,統籌安排路網性運力資源配置,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負責鐵路行業運輸收入清算和收入進款管理。
經國務院批准,公司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公司中文簡稱為「中國鐵路」,英文全稱為「ChinaStateRailwayGroupCo.,Ltd.」,英文簡稱為「ChinaRailway」,英文縮寫為「CR」。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7395億元,以鐵路客貨運輸為主業,實行多元化經營。原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債權、債務、品牌、資質證照、知識產權等均由改制後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承繼。
據悉,公司設立中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公司設立工會、共青團組織,在公司黨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不設股東會,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設董事會、經理層,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依法設立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分支機構。
兩年改革落幕
該負責人指出,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的成立,有利於發揮鐵路作為國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骨幹的重要作用,提高國鐵資本效率效益等。
公司方面表示,國鐵企業實施公司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推動中國鐵路總公司股份制改造的重要決策;是鐵路系統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法治化市場化經營的重大舉措;是國鐵企業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實現從傳統運輸生產型企業向現代運輸經營型企業轉變的內在要求。
據悉,2017年以來,鐵路系統先後實施了鐵路局公司制改革、鐵路總公司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所屬非運輸企業公司制改革、鐵路局集團公司內設機構改革,為推動鐵路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體制機制保障。目前,鐵路事業呈現良好發展態勢,運輸安全保持穩定,客貨運輸持續增長,經營效益不斷向好,鐵路建設科學有序推進,科技創新成果豐碩,為深化公司制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創造了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