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卫健局宣教中心干部高某众,在与7人聚餐中喝酒后死亡。
4月22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4月12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卫健局宣教中心干部高某众,通过其单位办公室主任杨某宏,联系高某珠等人相约晚间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今某斋”茶楼聚餐饮酒。
席间,聚餐人员发现高某众饮酒几杯后,脸色苍白,身体不适,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待急救人员赶到时高某众已死亡。
记者此前注意到,死者家属曾表示,死者34岁,由于当地爱委会和卫健局合并,刚去上班4天。
▲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网页截图
事发接警后,建兰路派出所、七里河公安分局技术大队警察第一时间赶赴兰州省中医院现场,将涉及相关人员全部带回调查,并对“今某斋”茶楼进行了现场勘查,调取查看了监控录像。
经调查初步结果如下:高某众等人于4月12日下午19时至19时30分许,开始聚餐饮酒,至21时30分许,高某众突发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此期间,高某众饮酒大约二两左右,血液检测指标为30.26毫克每100毫升,聚餐期间未发生争吵和打斗行为。
4月17日,小西湖派出所、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技术大队、治安大队联合向高某众家属通报了事件调查经过并告知其家属,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需要病理解剖的情况。高某众家属称需要商量是否进行病理解剖,截止目前一直未向公安机关提出病理解剖申请。
事发后,七里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区卫健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核实及善后处理工作。目前,7名聚餐当事人与死者家属正积极协商解决善后事宜。
官方未通报参与聚餐人员的具体职务和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