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近日,“深圳某幼儿园多名男童被老师拍下下体照片”一事引发网络热议,3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布通报称,园方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构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6人均被警方处罚。
深圳某幼儿园的多名学生家长表示,3月21日至22日,家长陆续从孩子口中得知,多名男童被老师在3月20日拍下下体照片,人数多达十余人。之后,家长们向园方讨说法发现,涉事教师姓赵,女性,曾多次拍摄男幼儿的下体照片,其间甚至注明幼儿的姓名和出生年月。
家长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幼儿的下体照片在微信中被传播,疑传给一名中医。
家长们称,事后,园方曾对家长解释说,此事是中四班赵姓教师的“私人行为”,班上有学生玩下体,赵姓教师出于关心,联系了一名老中医,对班上男童下体进行拍照检查。其中一名家长表示,部分家长对园方的说法存疑,已经报警,并要求教育部门、警方彻查此事。
事发后,警方、区教育局均介入调查。
3月24日下午,深圳梅林幼儿园一肖姓负责人表示,事件的起因是老师发现有幼儿玩下体,刚好那几天的天气也炎热,医生年龄大了,不在幼儿园,老师出于关心,拍照片给医生检查,等检查清楚后也好提醒家长。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沟通工作不到位,目前区教育局、警方都已介入调查,正在调查处理中。该负责人称,少数家长怀疑园方用幼儿试药,这有故意闹事的嫌疑,园方对此也已报警。
同时,多位深圳梅林幼儿园学生家长表示,对于上述园方的解释,家长仍然存疑。家长们担心园方拍摄男童下体照片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对于上述事件,3月27日,“福田警察”通报称,近日,“某幼儿园老师用手机拍摄班内男性学生的下体照片”事件通过网络传播后,在社会形成较为恶劣影响。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此高度重视,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田区教育局、卫健局、妇联及梅林街道办迅速成立工作小组介入调查。
通报显示,经查,该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女,76岁,中医,曾有行医经历)、行政园长肖某群(女,37岁)、园医任某华(女,42岁)、生活老师赵某英(女,39岁)、于某芹(女,38岁)、后勤老师张某鑫(男,31岁)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3月27日,福田警方对违法行为人任某芳、肖某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因任某芳年满70周岁、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两人的行政拘留不执行;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华、赵某英、于某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
福田警方对事件过程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除查明上述事实外,未发现违法行为人将涉案照片用于其他用途,且未将照片外泄上传网络,也未发现幼儿园在幼儿食物中添加药物或向幼儿喂药等其他情况。网络传播的“幼儿园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用于医疗研究”的言论不实信息。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对制造并传播虚假信息误导舆论的违法行为,警方也将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