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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应崔永元千亿矿权案卷丢失质疑:启动调查

2018-12-30
来源:最高法网站

    

  原标题: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29日13时32分,微博账号“崔永元”发博文并附四张图片。经核实,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其他两张为媒体报道截图)。

  我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向我们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系统,电话010-67556131。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纪委

  2018年12月29日

  早前报道

  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指在审理机关丢失 最高法:谣言

  

 

  陕北千亿矿权案再起风波。近日,崔永元在微博贴出“‘先判后审,卷宗被盗两年无下落”,称52岁的赵发琦将12年用于打官司,“一声长叹”并@有关部门。该微博随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赵发琦系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奇莱”)法定代表人,凯奇莱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勘院”)的纠纷案,由于事涉千亿矿权归属,被舆论称为“陕北千亿矿权案”。

  一年前的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次日,千亿矿权案宣判,媒体报道称,维权12年的民企凯奇莱终于“胜诉”,被视为中央依法治国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标示性案件。该案之后,有司随即又公布三大产权案,舆论普遍给予褒扬。

  2018年12月初,央视报道称,千亿矿权案在陕西省高院执行近一年,毫无进展。

  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确实曾发生卷宗丢失情况: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证实,审理单位在发现卷宗丢失后,曾多方寻找,并发现事发时监控为黑屏,随即便逐级汇报至院主要负责人。但过去两年里,有关单位未对此事进行报案,也未展开内部调查,更未对任何人进行查处,卷宗至今无下落。

  此外,2010年时,媒体曾曝光陕西省政府向审理机关发密函干预此案。记者核实,此次干预,实际系陕西省政府应邀去函。

  记者向有关部门求证此事,未获具体回复。

  周末丢失

  因陕北菠萝井田矿权归属,凯奇莱与西勘院合作勘探纠纷案于2011年第二次上诉。

  记者了解到,一个周末,千亿矿权案二审的全部卷宗,突然在法官办公室内丢失。民一庭在接下来的周一即发现,并先后安排多人参与寻找,但最终无果。其间,有关人员还曾详细查看监控录像,而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为黑屏。

  巧合的是,就在丢失前20天,千亿矿权案当事人、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人曾干预该案。该案漫长的司法历程中,其中有10年在二审(两次),但根据法定审限,二审应在3个月内完成,赵发琦称在没有新增证据、新增诉讼方的前提下,超限38倍极为罕见。

  事实上,这起持续12年的纠纷,因一纸2000余字的合同而起:2003年,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凯奇莱探明菠萝井田储煤15.6亿吨后,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在2006年与香港益业(全称“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同一标的上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导致“一女两嫁”。

  据媒体此前报道,香港益业系女商人刘娟实际控制。也因此,公众将千亿矿权案形容为一个男人与女人的战争,即赵发琦与刘娟之间的纠纷。

  媒体称,现年58岁的刘娟,形象极好,17岁进入文工团,19岁进入陕西省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2岁时进入陕西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三年,后就读于深圳经贸大学涉外经济法律系。1990年毕业后,在政府工作两年,任打字员。后赴港建立香港益业。

  刘娟和香港益业的强势“插入”,让一切变得复杂起来。为此,凯奇莱于2006年在陕西省高院起诉西勘院违约,获得受理。同年11月份,陕西省高院判决双方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

  西勘院随后上诉至最高院。审理期间,2008年5月4日,陕西省政府向最高院发秘函,《中国青年报》于同年8月2日刊发报道《公函发至最高法,谁在干预司法》,曝光了密函事件。

  2009年2月12日,政协委员侯欣一、叶向真等人向最高院去函,称密函事件“史上罕见”,希望能够公开密函内容,同时希望排除非法干预行为。凯奇莱方面则在3月份发函希望最高院公开密函。但均未获回应。

  密函究竟有哪些内容,其实过去10年来,并不为外界完全知晓。

  应邀干预?

  上述“秘函事件”的曝光,引发舆论哗然,认为这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干预司法行为。而中央电视台在2018年的相关报道中,首次贴出密函文件内容,更揭示出背后鲜为人知的“秘密”。

  该密函开头即写道,“现按照最高院民二庭与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时的要求,将有关情况和我省意见报告如下”。密函首先指责了陕西省高院引用文件不正确,同时告知最高院“如果维持,会有一系列严重后果”。

  密函之下,最高院在受理三年、开庭两次(各3小时)后的2009年11月,将该案以“事实不清”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

  2010年11月19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撤销了65号文件,称系媒体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应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撤销。而65号文件,系本案除那份2000多字的协议外,最为核心的证据。

  据报道,作为该案被告的西勘院,也被处理多人。

  赵发琦在2011年8月19日被榆林市公安局抓捕,在看守所待了133天后,以取保候审放出,后被判无罪。其间,凯奇莱方面就撤销营业执照等发起行政诉讼,于2013年营业执照获恢复。赵发琦因此也被认为是“打遍四级法院,经历民、刑、行三类诉讼”的“大满贯”者。

  在发回重审后,陕西省高院于2011年3月30日作出判决,认为原告凯奇莱与被告西勘院存在恶意串通,违反了第21次会议纪要,合同无效,彻底改变了该院此前第一次的一审判决。

  而陕西省2003年10月22日第21次会议纪要的要义是:对于涉及煤炭资源的探矿权,已经登记在民事主体下的探矿权人,一律系代表省政府进行勘探,探矿权人无权处置矿权,如何处置,由省政府统一安排。

  “在地方上,什么法大?领导的说法最大。纪要,就是领导的说法,这个纪要,等于把政府变成了市场主体,给寻租留下了巨大空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如此评论。

  在陕西省高院第二次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后,凯奇莱上诉。最初,该案被分到民二庭,后改为民一庭。其间,在2013年6月25日和2017年1月12日分别开过两次庭,总计8小时。

  “没有结果”

  记者获得的证据显示,在审理过程中,陕西方面还曾多次来干预,2017年末,最高院作出(2011)民一终字第81号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由于该判决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次日发出,被舆论解读为是一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信号”。

  当时,赵发琦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这么多年官司,核心问题就是一个契约精神。一个社会的正常秩序,要的是契约精神。我理解的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让法律、规矩成为常态。但用12年去判定一个2000多字的协议有效,这是不可思议的。”

  2018年初,白岩松在央视新闻周刊节目中称,耗时12年争来的“合同有效”能否落实,还需要看陕西省政府的表现。

  而12月1日,央视再次报道称:“陕西商人赵发琦,为夺回千亿矿权长达12年的胜诉之路,始终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干预着司法,如今,又一年的时间快过去了,胜诉的他,从地方政府那儿拿回矿权了吗?”

  节目随后给出答案:“西安地勘院,作为合同纠纷中的另一方,在最高法判决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之后,却依然拒绝执行。尽管他(赵发琦)已经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至今仍没有任何结果。”

  “卷宗,分为正副卷。正卷就是开庭的这些文件,是当事双方可以查看的。副卷则包括内部的一些审批、合议记录等。包括2013年开庭的全部材料,这些东西共同构成81号判决的依据。”知情人透露。

  据了解,在卷宗丢失后,民一庭随即将此事逐级汇报至院主要领导。但之后有关单位既没有向公安部门报案,也没有组织内部调查。直至今日,也没有任何人因此事受到任何查处。

  最高法院:“陕北千亿矿权案”二审卷宗丢失系谣言

       新京报讯 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陕北千亿矿权案”二审全部卷宗完整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

 

  2018年12月26日有媒体报道《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及有人在新浪微博发表相关言论称:“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卷宗被盗两年无下落。”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查,上述报道和言论所涉案件为: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12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12月21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于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二审卷宗已于2018年9月26日归档,目前完整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上述报道和言论所称该案二审卷宗一次性丢失和卷宗被盗两年无下落,均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属于谣言。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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