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税征管有关负责人就对美关税反制措施实施时间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针对有媒体询问中国对美301调查项下关税反制措施的实施时间,海关总署关税征管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第5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将在美方的加征关税措施生效后即行实施。
多部门表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称,注意到日本《朝日新闻》关于“中国的‘报复’行动将先于美国开始”的报道,就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政府立场已多次申明,我们绝不会打第一枪,不会先于美国实施加征关税措施。
此前,7月4日日本《朝日新闻》报道称,就美国将于6日启动的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一事表示,中国将先于美国实施报复性措施。由于北京时间比美国东部时间早12个小时,在两国都从6日开始追加关税的情况下,中国的行动会早12个小时。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7月6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只要美方出台所谓的加征关税清单,中方将综合使用各种必要措施,坚定捍卫自己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问:如果中方于7月6日凌晨起对美输华商品加征关税,由于时差的原因,是否意味着中方将先于美方启动征税措施?你能否确认?
答: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已经明确强调,中方已经做好准备,只要美方出台所谓的加征关税清单,中方将综合使用各种必要措施,坚定捍卫自己的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我想这一表态中的逻辑关系已经很清楚了。关于你提到的具体操作问题,建议你向主管部门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