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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端洪:香港憲制的「說不」權力遭濫用

2018-06-24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香港商报网讯】起草香港《基本法》最大的難題是什麼?何種憲制安排才能在香港社會求得最大公約數?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日前撰文回應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指出最大的難題就是如何安置「說不」的人,為此《基本法》採用了對峙的憲制模式。不過他指出,憲制性對峙一旦被濫用,就會形成惡性對抗,有如兩副面孔的厄里斯女神,一個是善的,另一個則是「諸惡之母」。

  如何安置「說不的人」?

  陳端洪在回應吳靄儀的《五星旗下香港的法治危機》時表示,要「合理安置說不的人」或「合理處置抗拒理性的激情」,相關憲法技術不外乎5種:分權、公投、選舉、公民政治自由和違憲審查。

  他指出,香港憲制結構中「說不」的權力和權利,理論上也不出這五方面,只是《基本法》沒有設定公投,而除了本地層面,香港憲制還有另一個層面,就是中央,中央有一定的否決權。

  具體地講,香港本地憲制結構中「說不」的權力和權利體現為3個方面:包括行政長官的否決權;立法會對政府「說不」的權力;司法對政府和立法會「說不」的權力。

  除上述三權之間的制約外,香港居民可以通過行使基本法第27條規定的各項權利對整個特區政權,甚至對中央「說不」,永久居民還可以通過行使選舉權對特定參選人「說不」。再者,立法會內部分組點票等制度安排以及「建制—反對」的政治分派習慣,使立法會內部分人可以行使關鍵否決權。

  政改中如何「說不」?

  陳端洪以政改為例,從6個方面說明「說不」的權力和權利是如何分佈,特別是如何被利用與濫用的:

  其一,反對派議員利用表決制度綑綁起來「說不」。政改法案的提案權屬於特區政府,法案須經立法會2/3多數通過,佔據關鍵少數議席的反對派在特定的政治對抗環境下可以綑綁起來「說不」。

  其二,合法利用基本政治自由「說不」。香港居民被賦予了「說不」的自由,這些自由具有普通法的堅強保障。

  其三,「政治自由+違法的社會運動」。「佔中」就是通過鼓勵香港居民濫用「說不」的自由,進而演變為對抗性社會運動。

  其四,通過辭職補選把選舉權變相說成是憲法權力,誘導選民「說不」,用來制衡立法會甚至中央。

  其五,以民意調查手段製造「說不」的聲音。港大鍾庭耀的民意調查經營多年,「擅長此道」。

  其六,更有甚者,通過自我「賦權」,把民意調查做成假公投。通過冒充「公投」增加「說不」的分量。這已構成政治欺詐。

  陳端洪又提到,戴耀廷提出過把提名門檻從1/2提至4/5,「泛民」只要取得約1/5的席位,就能通過不支持提名某些參選人來實質行使「否決權」。不過他認為,該提議的錯誤在於違背了制度設計的根本目的,它不是為了提名,而是為了阻礙提名而設計的。

  又如,在選民一人一票上下工夫,把選舉權往集體抵抗權上引。曾引起熱議的「白票守尾門」方案(只要普選時有過半數白票,選舉即無效),本質上是利用選民「說不」的權利導致選不出特首來。

  易變的厄里斯女神

  陳端洪表示,自己曾把香港政治的精神結構概念化為「對峙」,惟中文裏講「對峙」,一般都指負面現象,「而我文中的『對峙』包括正面,也包括負面」。

  他認為,憲制性對峙是對自發的惡性對抗的揚棄,正是因為擔心出現惡性對峙才將其中合理的成分提煉出來,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賦予其公共性和合法性,如此盡可能地吸納和消耗社會的政治熱情,克服惡性對峙。

  陳端洪指,這種政治精神結構和厄里斯女神非常類似。荷馬在史詩《伊利亞特》中把厄里斯女神描寫為戰爭的人格化神靈。與荷馬大概同時期的另一位詩人赫西俄德在他的《工作與時日》中區分了兩個不同的厄里斯女神。這個區分深刻地影響了尼采。

  尼采在《荷馬的競賽》一書中,他說:「古希臘人先把引起人們相互敵對、走向滅絕戰爭的那個厄里斯說成是邪惡的,再讚美另一個厄里斯為善的,她是嫉妒、怨恨、羨慕,她挑起人們行動起來,不是戰爭的行動而是競爭的行動。」在他看來,這個善的厄里斯是最值得關注的希臘思想,她以肉身呈現世界的倫理原則,就是競爭。

  陳端洪最後指,香港的憲制就是這樣一種對峙型憲制,其間棲息着厄里斯女神。「我是多麼地期待看到她激情四射的美貌啊!但不幸的是,近年來很多時候她顯現為諸惡之母,面目猙獰,令人膽寒。這也是我讀完〈五星旗下香港的法治危機〉最大的感受。」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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