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MLF(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
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截至2017年末,我国小微企业法人约有2800万户,个体工商户约6200万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0%,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发挥稳定经济增长、吸纳就业和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过去发展比较迅速,但随着各种要素成本和城市监管趋严,小微企业发展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部分经营困难,特别是在融资成本方面较高,因缺少过硬的抵押担保物,仍然面临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小微企业增加信用,使其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目前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定向施策的办法,引导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同时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6%左右,网络借贷利率约13%,温州民间借贷登记利率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利率则为15%-20%。
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近日撰文指出,从2009年以来积极的财政政策已经持续实行快10年,主要形式是扩大政府性投资和扶持特定产业发展。结果,国有企业、地方政府、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占用过多的财政金融资源,导致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经济内生增长动力迟迟培育不起来,逆周期调节的宏观经济政策难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