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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再度回应苏享茂自杀:事发前曾两次报警,资金断裂另有原因

2018-04-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4月27日,翟欣欣实名认证微博发文。

  在翟欣欣微博中,她自述2017年9月6日下午,她在搜索引擎中键入自己名字时,发现有离婚协议字样,认为是“前夫苏享茂在捣鬼”。于是,当天她在微信中联系苏享茂,要求对方停止这种行为。不过,据翟欣欣描述,当时苏享茂在微信里矢口否认。期间,翟欣欣自述曾就两人的纠纷向警方报案。

  WePhone曾推送一条显示翟欣欣个人信息的消息。

  9月7日凌晨,翟欣欣开始收到谩骂电话和短信,这才发现WePhone上推送了一条“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某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的消息,并附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之后,她开车前往辖区派出所第二次报警。

  据她介绍,派出所民警当晚曾拨通苏享茂的电话,并要求他删除推送的字样。苏享茂表示马上就删掉,而且电话中“很镇静”。

  苏享茂与翟欣欣事发前聊天记录。

  4月24日,苏享茂哥哥苏享龙曾在微博公布事发前两人的聊天记录。

  截图显示,2017年7月15日下午,苏享茂和翟欣欣曾商定补偿金,约定总数为1000万,分两次结清。

  对此,翟欣欣在微博中声称,离婚协议并非是苏享茂自杀主因。

  她质疑,“如果真是我逼死的,他为什么不选择在离婚的时候,而是选择在离婚后四十多天?离婚那天,他已经支付给我大部分离婚协议上约定的钱,离婚后第六天他主动约我去做离婚协议公证。随后这四十多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如此绝望?我不知道,也许永远都是一个谜。”

  从2017年7月18日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到9月7日凌晨苏享茂跳楼自杀,中间的确隔了40多天,不过,从公布的聊天记录显示,9月2日、3日,翟欣欣曾两次在微信上催促苏享茂履行离婚协议内容。

  微信称,“自从我们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基于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我们没有再追究你。如果你恶意不履约,那后果自负。”

  翟欣欣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钱,不会导致苏享茂资金链断裂。她说,“他曾经告诉我,每天都有三、四万的净收入,每年收入1000多万,他在北京至少有两、三套房子。如果资金链断裂了,可能是有其他原因吧。”

  截至发稿,翟欣欣实名认证的微博账号始终未开通评论,且两次发表的个人陈述中并未出示相关证据。4月25日,该账号曾把《最高法司法部:律师不得用网络或媒体发声明等炒作案件》一文置顶。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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