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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理財概念與實踐并重

2018-03-26
来源:香港商报

     (一)三歲前

  三歲前的小孩,先教導他們珍惜和不浪費,但不是只是口講,而是父母以身作則,例如在家或外出食飯,吃剩的食物要放冰箱/帶走,不要叫過多的食物。又或者衣物或波鞋等破損殘舊需要更換,如果有300元和600元的選擇,父母應考慮買300元的去年款色,向孩子強調夠用便可以了。

  父母不須刻意教導說「看我們識得慳錢,學下啦」,更好的方法是以镕談方式交流,孩子會聽到,從小潜移默化便學懂了經濟學的資源有限、欲望無窮的道理。只要做到珍惜和不浪費(應使則使),已經做好/打好了最重要的理財基礎。

  (二)幼稚園(五歲前)

  幼稚園階段,父母盡量不要時刻把錢挂在口邊,例如不要說錢很重要的,沒有錢便不能給你們買喜歡吃和玩的東西了,也不要說收到100元利是錢比20元好,因為這階段的孩子仍然未能明白金錢的概念,喜歡硬幣多於紙幣。他們可能只是知道錢能夠用來買東西吃,買喜歡的東西玩。建議收到利是錢也可留待過年后才拆,或儲幾年等孩子到五六歲才拆。

  整天講錢,會令孩子以為錢就是最重要和唯一的,甚至親情和道德也可以拋掉,影響深遠,所以五歲前只需要讓他們知道學習儲蓄的重要便可以了。

  升小三給零用錢

  (三)初小

  升上小學后,在這階段要帶出儲蓄和消費的概念和讓孩子實踐。他們不再局限於幼稚園相對狹窄的環境,課室多了,校舍大了,同學多了,有小食部或飲品機。孩子懂的事多了,社交圈子擴闊,他們會從同輩中學習,包括買潮流的東西,分享食物或用品。

  建議升小三開始給零用錢,但要先給孩子一重要信息或規矩,就是要「先儲后用」。即是有錢時(不論零用錢或其他)要儲起部分,其餘才用,儲蓄習慣便會慢慢建立起來。接着趁機觀察他們買了什麼東西,家長應多與子女交流并引導他們正確的消費觀念。要留意給零用錢就是讓孩子在實際生活中學習如何處理金錢,所以我們不應隨便給意見或阻止,即使他們全部用來買零食,也要先觀察才給意見,從錯誤中學習。

  理財是要實踐的,不能只談概念,就像要學懂游水,不能讓孩子只站在池邊觀看,這是不可能學懂游水。兒童理財按年齡規劃(三之二)

  兒童理財顧問李錦

  (逢周一刊出)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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